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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6年6月16日  共浏览9981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2016年省市边界地区“春雷1号”盐政联合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净化食盐市场,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省市边界地区广大群众食盐消费安全,省局决定近期在江苏与上海边界,南通与盐城、泰州、苏州等市际边界地区开展“春雷1盐政联合执法行动,现就执法行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要求,牢固树立食盐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查处制假、售假、贩假等各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完善盐政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维护全省盐业市场秩序,确保全省人民食盐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对制假、售假、贩假等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分析假冒伪劣食盐的源头,特别是对经常出现假冒伪劣食盐和小包装食盐销售下降幅度较大的区域,重点进行排查,彻底取缔制假、售假、贩假食盐的地下窝点。
(二)重点加强对肠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检查和整治。加强对肠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盐产品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肠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肠衣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流入食盐市场。
(三)重点加强对边界地区市场的检查和整治。加强对省市接壤地区食盐市场的整治,重点防范外省市非法盐产品流入我省食盐市场。对边界地区各食盐经营网点、超市卖场、农(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检查,防止非法经营食盐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检查边界地区小包装食盐市场供应及价格执行情况,防止串销甚至恶意侵销等行为的发生。
三、行动区域与行动时间
(一)省际边界地区
南通启东市启隆镇、海门市海永镇与上海市崇明区接壤地区,时间为201638
(二)市际边界地区
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苏州常熟市碧溪镇接壤地区,时间为201637
2.南通如皋市搬经镇与泰州泰兴市分界镇接壤地区,时间为201639
3.南通市海安县大公镇与盐城东台市唐洋镇接壤地区,时间为2016310日。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6日前
各单位根据省局总体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行动方案,确定行动区域、场所、人员、车辆及有关装备,切实做好行动准备工作。
(二)行动实施阶段(3710日)
按照南通与苏州边界、南通与上海边界、南通与泰州边界、南通与盐城边界的顺序,每个区域一天,重点对有关场所和区域进行检查。每个区域行动结束后,分别在启东市盐务局、如皋市盐务局、海安县盐务局召开情况交流会,由各区域现场指挥员汇报交流检查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31115日)
行动结束后,四市盐务局认真分析边界地区盐业市场和盐政管理状况,评估联合执法行动效果以及进一步加强边界食盐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315日前报省局盐政执法总队。
五、组织领导及执法力量构成
(一)省盐务局成立“春雷1盐政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孙忠武为组长,高明、蒋明、陈小强、周律刚、钱海涛、陆平为副组长,姜小兵、章炳保、邱怀川、王同银、张红忠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指挥。
(二)具体执法力量编成(略)。
六、有关要求
(一)准备充分,科学安排。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研究拟定行动方案,确定人员和编组,统一盐政执法服装,认真检查车辆、执法记录仪以及其他装备,确保各种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突出重点,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以及兄弟单位之间的配合,突出重点区域和场所,严密组织实施,认真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和登记,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依法行政,确保安全。全体执法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充分展示盐业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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