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我们    苏盐要闻    特别报道    行业新闻    工作动态    党建专题    产品介绍    联系我们  
  发表日期:2017年8月2日  共浏览5165 次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对姑苏区唐银高南北货经营部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购进小包装食盐案



处罚名称

关于对姑苏区唐银高南北货经营部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购进小包装食盐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盐政一般(2017)第005B

 

处罚事由

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开展食盐电子商务

 

处罚依据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 》第十四条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产品

 

行政相对人名称

姑苏区唐银高南北货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没收盐产品600公斤

处罚决定日期

2017.7.13

处罚机关

苏州市盐务管理局

 

处罚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备注

 


上一篇:关于对苏州云杉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开展食盐电子商务案
下一篇: